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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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信息About the school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备注

    1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类

    涉藏地区

    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类

    涉藏地区

    3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类

    大小凉山彝区

    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类

    大小凉山彝区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考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登录我校“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www.cap.edu.cn)。

    3. 报名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30元/生,完成缴费(页面显示“已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5. 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打印“9+3”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3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 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业基础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职业倾向及潜能

    2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业基础技能、创新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职业倾向及潜能

    我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日期及科目

     日 期

    时间

    科 目

    2023年4月11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五)提交材料

    1.“9+3”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该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

    2. 二代身份证原件(若遗失,可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包含个人图像的身份证明)。

    3.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 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13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9:00-17:00)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88

    4.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则应在4月26日17:00前将放弃录取申请、身份证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传真电话:028-88459388(也可本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

    (四)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

    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

    2023年3月29日至4月3日

    考生资格审核及在我校网站公布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2023年4月8日至10日12:00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7日至8日

    申请免试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2023年4月11日

    考试

    2023年4月13日

    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88

    2023年4月19日前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2023年4月20日至26日

    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则应在4月26日17:00前将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传真电话:028-88459388(也可本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

    2023年4月28日后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单独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凡在“9+3”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校“9+3”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本文来源:河南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章程
    本文地址:http://cdhkzyjsxy.hnzzjxw.com/news/itemid-18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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